为了规范和加强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复试工作,有效地选拔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推免研究生录取质量,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维护考生的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校招生的良好声誉,促进接受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管理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学校和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2、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负责,根据学校的推免招生复试与录取意见,制定我院的推免复试办法、完善复试制度。
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在5人以上,由本学科、专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外语听说能力较强(至少2人)的导师组成,也可以邀请其他专业的有关导师参加。同时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记录工作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如果有亲属参加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的导师,应主动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
4、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明确要求,确定职责,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要统一复试尺度。
5、对复试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有效。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推免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为了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提高推免生质量,为研究生培养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发挥的优秀人才,我院均对推免研究生的候选人进行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四、复试验证
1、复试前,由我院对候选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未经我院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候选人,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由研究生秘书发放复试通知书并在复试通知书上签名和盖学院公章。
2、推免研究生候选人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推免研究生候选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候选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推免研究生候选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
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总分350分。
2、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我院按经济学与管理学大类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面试,满分200分,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面试(150分)两部分组成。
复试形式为笔试(150)和面试(200),满分350分。
面试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150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50分,成绩记载方式为50、45、40、35、30……,一档为5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成绩记载方式为150、145、140、135、130……,一档为5分。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的面试。面试时间每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外语听力与口语的考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用外语提问,学生用外语回答,根据考生回答内容进行打分,进行必要的录音。
综合素质面试按考生报专业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本人学习情况)、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原来所从事学科前沿的了解和对报考研究方向前沿的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学术思想、相关实验技能、总体评价等内容,各复试小组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题目可以事先准备好,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如果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对每位考生必须提问。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试开始前复试小组应检查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苏州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以备查。
六、实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
我院将制定的复试规定在本院网上公布,将复试具体办法、程序、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在我院网上公示,在复试前张贴在考场前,全程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和我院的培养能力择优录取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按照各专业复试成绩的排名确定各专业具体招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