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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BA欠费学员清缴学费的通知
来源:MBA教育中心 日期:2013-12-05阅读量:1368
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所有在籍学生需在开学两周内缴纳学费,办理注册,否则不得参加正常的教学、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活动,直至自动退学处理,请本学年欠费的MBA同学于12月10之前清缴学费,否则将因此影响学业(11春、11秋将停止办理毕业事宜、其它在校生将停止上课、考试、成绩登陆等事宜)。谢谢配合。MBA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