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调研类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者:李长青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助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调研类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江苏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招标单位
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
三、招标对象
主要面向具备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
四、招标选题
共发布6项调研类课题选题。
1. 国家级高端纺织集群建设进程中江苏民营纺织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路径与对策研究
2. 民营企业参与推动江苏低空经济发展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3. 民营企业参与推动江苏未来产业集群化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4. 江苏民营企业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路径、经验、瓶颈与对策研究
5. 促进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政企合作机制研究
6. 隐性制度与隐性政策对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五、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课题研究。
2.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素质和能力,在所申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积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的优先。
3. 申请人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 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的申请。
六、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招标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 签订协议。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 开题启动。签订委托协议后,课题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 中期报告。课题负责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并提交研究院进行讨论。
4. 结项评审。研究院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项手续。
七、项目管理及成果要求
1. 课题组应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研究,研究院将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成果论证和结项评审工作。
2. 课题最终成果为:4000-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和论证充分的研究报告(正文12000字左右)。
3. 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所有,必须以“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为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和唯一智库单位,课题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发布。
4. 研究成果定稿后,课题负责人应积极向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主办的内参内刊报送,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5. 每项调研类课题经费为7万元。课题开题报告通过审查后,研究院拨付经费总额的60%;课题符合结项条件的,分“优良”、“合格”两档进行课题尾款拨付。第一档“优良”,再支付课题经费40%,第二档“合格”,再支付课题经费20%。如课题报告未通过评审结项,不拨付余款。
6. 课题研究产生重要成果转化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院审核认定后,方可办理结项手续。结项佐政材料包括批示办理单、成果采纳证明、成果录用证明、内参内刊原件,以及其他权威性证明材料。
原则上,课题成果被评定为“优良”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②被省级党委、政府、人大及政协等部门采纳;③在省级党政内设机构主办并报送省部级主要领导同志参阅的内参上单篇刊发。④结项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和显著社会价值。
7. 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及课题申报汇总表(word格式)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研究院,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10621918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大学东校区财经科学馆207室
附件:
附件2: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调研类课题论证活页.doc
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