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娜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118
学字【2020】68号 各学院(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0号)、《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籍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6%; 三好学生标兵:0.1%; 优秀学生干部:5%;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0.1%; 先进班集体:东吴博彩平台 0-2个,医学部0-4个,其他学院(部)0-1个; 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德育测评成绩等级为A; 2.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综合奖学金;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级以上或体测成绩达到B级以上;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两次以上; 3.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特等奖学金、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以上;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德育测评成绩等级为A; 2.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职务、院(部)级协会(社团)副社长以上职务、校级协会(社团)部长以上职务;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专项奖学金;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级以上或体测成绩达到C级以上;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干部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次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创新创业一等奖学金以上。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班集体有合理的组织机构,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规范的组织制度;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级中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体娱乐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班风建设:班集体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政治觉悟高;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班级模范遵守宿舍管理办法,上学年班集体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纪录,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3.学风建设:班集体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同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氛围浓厚;全班同学在上学年学习成绩在院(部)名列前茅,不及格率不大于2%(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 4.文化建设:班集体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人均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15小时;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班集体有品牌特色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贡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体比赛、科技竞赛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在同一学年评优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可兼得。 2.学生在考核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程序: 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班主任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网址://sams.zgbcpt.com,系统开放时间:10月21日-11月4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学院(部)在学生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报送审批表纸质稿两份(注:一式两份,不须分开) ;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报送审批表纸质稿两份(注:一式两份,不须分开);填写和报送《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一份;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3.先进班集体: 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填写《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申报材料》(附件3),并报送《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电子稿一份和纸质稿两份,报送《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一份;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4.所有纸质材料需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 5.各学院(部)于11月11日前将各类评优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华丰楼309,联系人:李钰琛,电话:6716301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yc@zgbcpt.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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