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娜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67
学字【2020】67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苏大学〔2019〕68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设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2019年修订)》(苏大学〔2019〕69号)文件。 二、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评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学院(部)要让学生在熟悉、了解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以促进优良校风、院风和学风的形成。 三、严格把关,按规定的工作程序以及时间节点操作,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和评审工作组要严格进行初审,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初审后公示,并报送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工作部(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7164161。 四、评奖工作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 1.《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网址://sams.zgbcpt.com。 2.各级管理员和学生的账户、密码与自己的上网账号、密码一致。 3.10月21日-11月4日完成网上奖学金申报工作,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4.名额、金额分配及项目明细见附件一、二、三。 五、评奖具体要求 1.本次评奖对象为: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参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设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文件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2.学生成绩排名是根据学生的GPA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中的排名进行评定,请按照《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2019年修订)》文件中所列条目进行。 3.文体活动专项奖和创新创业奖需要提供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其他项专项奖需要提供详细的事迹材料,模板见《苏州大学专项奖学金事迹材料表》(附件四),由学院(部)审核并留存。 4.捐赠奖学金的评奖条件根据每个奖项的不同要求执行。 5.符合评奖资格的学生须在系统申报,同时填写《苏州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五, 学院(部)留存备查)方可参评。 6.专项奖学金之间、捐赠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六、材料报送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各学院(部)通过《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打印,纸质材料请于11月11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与管理中心(华丰楼309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wangrui@zgbcpt.com。 七、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6716416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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